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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经络研究所实验室安全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21-04-09    作者:针灸经络研究所     来源:     点击:

1.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情况,提高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

2.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要统一服从实验老师的指导、管理。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定期检查。

3.实验室使用的水、电、气,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规范。实验完成后应认真清理实验场所,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并关好门窗。

4.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放射源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有关领用制度。对于剧毒、易燃、易爆及毒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实验室指导教师在场才可进行,并切实做好可能发生事故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做好危险品的领用、使用、登记保管与管理。

5.实验室内保持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易燃、易爆的试剂不得放在靠近烘箱等有热源的位置。使用钢瓶,其位置必须固定,属可燃性气体则该实验室门上应有禁火标志。实验室内严禁防止私人物品。

6.实验室仪器设备安放要规范,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人身和设备损伤事故。不准随便拆改,确需拆改时,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7.实验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进食食物和从事一切与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室严禁任何人抽烟、乱拉电线、乱接电源。实验中需要明火的,应严格按规定并做好防火措施。

8.严格按规定处理“三废”,废液应分类处理,严禁向水槽内倒废液,废瓶、空瓶应集中处理,不得随便乱扔。实验室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需处理的无机、有机废液分别保存在废液桶内并标明毒害物质名称及时送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集中处理。

9.实验室要做好保密工作。承担的科研项目,凡不宜对外公开的实验数据和测试结果,一律不得外泄。

10.与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其它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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